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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17.7GWh,接近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
7 月31 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 2023 年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介绍上半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和全国电力市场交易有关情况。能源节约与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刘亚芳提到,截至2023 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超过1733 万千瓦/3580 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 小时。其中,华北、西北、华中地区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合计超过全国总量的80%。2023 年上半年新投运装机规模约863 万千瓦/1772 万千瓦时,相当于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以当前市场价格水平测算拉动直接投资超过300 亿元人民币。
云南省就电力现货市场相关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独立储能可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出清。7 月28 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现货市场环境下云南省内电力市场四个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公布了云南省内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与中长期电能量的交易、结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参与省内中长期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均应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对于符合条件的独立储能等新型市场主体,可采用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出清。中长期交易结果通过差价合约结算机制与现货市场进行衔接,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采用分步衔接的市场衔接机制。我们认为,本次细则的出台,能够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保障云南全省清洁能源消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发布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 年建设新型储能电站100 万千瓦。
8 月1 日,天津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天津市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天津市新型储能发展目标为,到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建设新型储能电站100 万千瓦,有效支撑新增新能源电力调峰需求。发展重点任务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加快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完善新型储能相关支持政策及保障措施。其中,在独立储能运行调度机制方面,电网企业应科学安排优先调用,每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300 次,保障独立储能调度频次和利用率,有效发挥新型储能作用。
新疆发布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独储企业可以用户和发电双重身份参与交易。8 月2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新疆电力市场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细则中表示,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独立储能规模不低于5MW/10MWh。独立储能企业以用户和发电双重身份参与市场交易,充电时等同于批发用户,充电量视为用电量;放电时等同于发电企业,放电量视为上网电量,但同一独立储能企业不能以批发用户和发电企业两种身份相互交易。此外,独立储能企业可选择将全部或部分充放电能力用于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配置储能能够提高新能源电力供应的发电质量,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未来中长期看储能行业市场规模依旧具备较大的增长空间。随着储能行业高速发展,各环节龙头企业将不断受益,建议关注宁德时代、南网科技、英维克、阳光电源、上能电气、科华数据等。
风险提示。储能下游需求不及预期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政策变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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